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市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昭通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3人;
(二)工作职责:从事机关科室相关辅助工作;
(三)工作地点: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区环东路419号)。
三、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在校期间有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等工作经历;毕业后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电脑办公基本操作者优先。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有营业执照或担任公司监事、董事、经理、股东等;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到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第1年薪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购买各类保险费用),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薪资待遇4000元/月(含购买各类保险费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后,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入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昭通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市生态环境局8月5日前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组织笔试。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人数超过20人(包含20人)增加笔试环节,若未超过20人,该环节取消。
(五)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自带健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若人数超过20人(包含20人)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1:3的比例组织面试,笔试成绩带入面试合并计算,具体计算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9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将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ztsthjjdw@126.com,联系人:韩万霖,联系电话:0870-3191205,文件名称和邮件标题均为“姓名+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彩色2寸证件照;
3.就业创业证;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民政所出具的本人享受低保的相关证明;
5.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
7.《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聘用对象报经昭通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由市生态环境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三)聘用期间的管理与考核。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将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四)本公告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ZbLy6aeewkzmr3T64D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