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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日期:2025-07-29] 来源:临翔区人民政府网站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5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机制文件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25〕10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4〕139号)有关规定,经批准,现将我院2025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引进招聘计划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3人。

三、引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至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事业单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岗位及专业要求

岗位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01 临床医生岗位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专业学位:急诊医学、全科医学、消化病学、风湿免疫病学、呼吸病学、神经病学、临床病理、心血管病学、肿瘤学、神经外科、胸心外科、肝胆外科、头颈外科、骨外科、麻醉学、重症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

四、不符合引进招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聘用)的人员;

(五)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与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地点

应聘人员本人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人力资源科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短信、来电或邮件报名,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2)研究生毕业证(全日制)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6)《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模板见附件);

(7)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规照片2张,一张粘贴于《报名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材料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专业方向需按所学专业方向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对照岗位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并真实有效,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报名登记;材料不齐、不全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登记。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原则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招聘计划数需达到3:1方可组织考试,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须报临翔区卫生健康局、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考试方式按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确定,具体为: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招聘计划数达3:1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招聘计划数在3:1以下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1的,报临翔区卫生健康局、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等额裁减引进招聘计划数后进行面试。

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于2025年8月17日在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沧市临翔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健康临翔)、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2)发布。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工作专班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与岗位引进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不到2:1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计划引进招聘人数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沧市临翔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健康临翔)、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2)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能力方面的素质进行测评评价,面试满分100分。仅采取“面试”方式考试的,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采取“面试”方式考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当日在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沧市临翔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健康临翔)、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2)进行公布。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的,根据岗位引进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采取“面试”方式考试的,根据岗位引进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岗位引进招聘计划数确定,末位并列的加试一轮面试。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由拟聘用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研究生毕业证(全日制)和学位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

4.执业医师资格证;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之前,须签订《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诚信承诺书》。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须同时开展毒检,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通知拟聘用人员本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拟聘用人员本人向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复检时必须由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自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拟聘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务人员与拟聘用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用人员、医务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考察规范文件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7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习、工作经历等内容。

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采取“面试”方式考试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加试一轮面试。

十一、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引进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应聘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聘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转正。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有关要求

(一)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5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严肃引进招聘纪律,对违反引进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引进纪律和考试秩序,对违反引进纪律、参与考试作弊、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在引进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与所报考岗位及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如实告知招聘单位。

十三、其他事宜

(一)重要提示

1.除本公告明确的信息发布渠道外,我院未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引进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通过他人说情打招呼等干扰招聘公平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临翔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李老师

咨询电话:0883-2163963,13759344119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汀旗路261号

(三)监督电话

0883-2166114(临沧市临翔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0883-2150986(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纪委;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

2025年7月28日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5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https://ynlx.gov.cn/zfxxgk_lxq_rlzyshbzj/artview/320/329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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