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业务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岗位: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3.同等条件下,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的优先;文学类、会计、财经、计算机、软件类专业的优先;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30日,8:00—11:30,14:30—17:30。
现场报名地址:江城县勐烈镇勐烈南路51号(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3726297
邮箱:jcywk@126.com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并填写《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初核。
五、招聘程序
1.初选:报名结束后,由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考核的人选。
2.考核:由相关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3.体检:考试合格后自行健康体检。
4.资格审查: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通知。
六、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照2000元/月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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