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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日期:2025-10-17]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25年第11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编〔2022〕26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曲人社通〔2023〕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经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曲靖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覆盖滇东北片区的公立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核定床位70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现有在职工作人员433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78名,曲靖市“珠源英才育才工程”医疗卫生英才1名,曲靖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1名,曲靖市临床学科首席专家2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硕士研究生14名。医院被列为滇东北精神卫生人才培训基地,设有精神科、内科、临床心理科、心身病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等13个临床科室和5个医技科室,拥有64排螺旋CT、新东方1000FC型摄影X射线机、GE-LOGIQE9彩色多普勒超声仪、PHILIPS-EPIQElite彩色多普勒超声仪、贝克曼库尔特大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仪等多种先进的检查及治疗设备。精神科被确定为云南省“十四五”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二、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表》(公告附件)。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一)经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的招聘公告和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j3yy.com)面向社会发布,其他招聘环节中的公告通过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发布,考生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0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云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升研等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网站: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再设置现场报名点。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j3yy.chenhai.cloud)进行报名或登录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j3yy.com)查看公告后通过链接进入系统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上午8:00~2025年10月28日18:00,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j3yy.chenhai.cloud)或登录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查看公告后通过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并登录报名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确定报考岗位→提交审核→网上打印《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打印成功即表示报名成功)。

4.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本次报名及后续招聘环节中相应资格。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条件的匹配性进行审核。

2.报名资格审核主要从“年龄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招聘专业”和“岗位其他条件”等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依据报名人数的多少确定,具体时间在《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考试相关事项公告》中查看,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准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随即终止后续招聘程序。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院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202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成绩合格还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暂不提供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报名,保证若通过考试在进入聘用程序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上材料复印件和打印材料均使用A4纸。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只面试,所有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另行在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j3yy.com)上于2025年10月31日前发布《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考试相关事项公告》,请注意随时查看医院官网(医院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由于考生未及时查看耽误考试的,考生自行负责)。

2.面试成绩要求

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只对本次招聘有效。

3.综合成绩的确定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4.出现成绩并列情形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方式

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的,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j3yy.com)发布。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医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医院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

九、公示、聘用和工资待遇

(一)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qj3yy.com)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报经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医院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工资待遇

本次所有岗位招聘人员,均享受同岗位在编在职人员工资待遇。

十、递补情形

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照本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纪委全程监督;并邀请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监督;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对有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一)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医院主管部门视情况责令改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准确掌握考试时间,由于突发情况导致确定的考试时间提前或推后,以当时官网公告为准,医院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由于考生未及时查看耽误考试的,考生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后续招聘资格。

(四)咨询电话: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874-3413497;

监督电话: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处:0874-3413557。

附件: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xlsx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17日

来源:http://rsj.qj.gov.cn/view/gsgg/142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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