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县农业农村局增加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复函》(〔2025〕—62),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竞争择优、公开公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农业农村局保洁岗位工作人员2名,性别不限(其中:符合二次安置条件的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二)应聘人员必须属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已领取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已安置过2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需与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岗位工资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87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305室。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凤庆县政府门户网(县农业农村局)通知通告专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要求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883—4211112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1日
来源:https://www.ynfq.gov.cn/artview/518/33613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