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弥城镇党群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告
弥渡县弥城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为人力资源开发及培训、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提供服务性保障,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弥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同意,弥渡县弥城镇党群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自主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条件:(1)在我州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男年满50周岁以上和女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6)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不良记录与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道德为先,德才兼备,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三、岗位职责
负责开展好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工作时间:8:00-11:30,14:00-17:30)。
2.报名地点:弥渡县弥城镇党群服务中心(弥渡县弥城镇中和路128号)
联系电话:0872-8302619 0872-830262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不接受他人委托报名。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简历等证件复印件各1份。
五、招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弥渡县弥城镇社会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室组织面试考察,择优录用。
六、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由弥渡县弥城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购买社会保险,综合待遇不低于23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弥渡县弥城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弥渡县弥城镇党群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lNQvj5EKH-tsOUSm-h_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