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是学院党委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网及新媒体运营与管理的职能部门。经学院研究决定,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宣传干事(新媒体运营与管理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报考岗位所需条件。
5.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之间,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违规处于考试禁考期内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学历及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新闻与传播学类相关专业,有新媒体运营与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其他要求
1.有良好的交流、表达、沟通及管理能力,有较高的新闻写作能力。
2.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人员招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扫描件,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一份,本人近期半寸彩照一张(电子档),将以上材料发送到邮箱397991874@qq.com,只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恕不接待。
(二)报名时间
电子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至6月12日(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需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和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将通过报名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择优录用。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一)报名初审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填报的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该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不低于2:1方可组织面试,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在校园网公告,资格复审资料包括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学位证书的还需携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新利18体育网站 证书等),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复审资料均须提供原件。
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规定比例递补排名后一位的考生进入面试。递补进行1次,递补后仍未达到2:1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复审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由学院相关部门组成招聘小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三)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定拟聘人员。同时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
(一)录用的人员与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
(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党委宣传部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人员工资政策执行(本科约3200元/月,硕士研究生约3700元/月);
(二)福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缴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审部门将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过程全程的
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871-65926693;
2.监督电话:0871-65926668;
2019年6月3日